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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研究

一般星期天不加班算旷工吗?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 重庆劳动工伤律师

  刘平,贵阳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重庆普恩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一般星期天不加班算旷工吗?

不算。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包括哪些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包括以下17种标准,分别有以下内容: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1.1.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完全性失语。

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1.1.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1.1.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1.1.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1.1.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者。

1.1.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1.1.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1.1.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1.1.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1.10各种恶性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1.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1.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1.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1.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1.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1.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律师:刘平 [重庆]

重庆普恩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重庆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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