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4月27日 重庆劳动工伤律师
刘平,贵阳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重庆普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企业的女职工,去年十二月我因生育休了三个半月的产假,可当我产假满后上班时发现在我产假期间,我们单位其他职员都加了薪,可我却没有。我问了一下单位财务经理,他回答说,该次加薪是针对在职员工的,而我由于处于产假期间,并未上班,因此不在该次加薪之列。我想咨询一下,企业的做法对吗
读者
读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俗称;三期; 内的劳动能力受到限制,法律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该时期有许多特别的规定,其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的顺延、;三期;的工资支付标准、假期标准等等已为很多读者所了解,但也有一些问题至今不少读者仍不太清楚,;三期;期间的加薪即为其中之一,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相应的国家机关早已有过规定。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的意见》沪府办发〔1983〕67号 ,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其中两个半月产前假,产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你单位增加工资时正好在你产假期间,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企业应该按照你出勤对待,应同其他员工一样给你加薪,因此,你企业以你产假未上班为由不予加薪是不对的。
1、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主要有: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利息;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2、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减哪些项目
答: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减职工工资。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此外,经职工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可以从职工工资扣减应由其本人负担的房租、水、电费、伙食费等费用。
4、最低工资不包括哪几部分
答: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如下几部分: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5、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如何支付
答:《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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