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11〕19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吕美忠(人力社保局)
副主任:王显耀(经信局) 潘圣一(人力社保局)
刘世洪(总工会)
委 员:陈秀明(经信局) 孙晓薇(人力社保局)
周龙山(总工会) 张雪芳(劳动仲裁院)
吴伟华(劳动监察大队)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张雪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