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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规定从紧制订 大企业用工成本可能上升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5日 贵阳劳动工伤律师  
没有升迁机会、工资与正式工相差几倍、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便是保守估计,眼下在中国的电力、电信、石油等行业中,也有着近一千万的劳务派遣工正遭受着这样的不公待遇。他们做的是主营岗位的工作,本应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
  此前《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工只适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规定,并没能有效避免企业在主营岗位上对派遣工的使用。
  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企业乐于在更多的岗位上使用派遣工。企业一般要求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作为派遣工进入企业。
  也许就在明年,这个群体的命运将发生改变。
  本报获悉,人保部劳动关系司上周结束了对《劳务派遣规定》草案的系统内部征求意见。该司一位官员22日介绍说,正式文件已在加紧起草中,希望明年能够出台。
  一位参与征求意见讨论的官员表示,是否将“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具体涵盖范围确定下来、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同样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争议较大的两个问题。目前,全国总工会、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正就主要条款提交意见。
  有专家粗略统计,目前中国劳务派遣人员总人数有2700万,并在继续扩大,正在冲击正常的用工制度。
  派遣工的命运
  10月16日,人保部在四川召开了部分省市劳务派遣座谈会,四川、重庆、湖北、云南、山西5省份人力资源、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据介绍,这是系统内部征求意见的最后一站,回京后人保部便开始起草劳务派遣的正式文件。
  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负责文件起草的人保部劳动关系司已在广东、河北等地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座谈会。今年9月23日在北京征求了跨国公司及国家电网、工商银行(5.18,-0.04,-0.77%)等12家大型国有企业意见。
  劳务派遣是近些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它最早产生于国外,据了解,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后,传入中国并首先在外资企业中实行。其具有用工灵活、可以降低单位用人成本优势。
  目前,中国大量使用派遣工的不仅有外资企业,还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政府机关。
  据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不完全调查,该省劳务派遣用工目前已经占到企业用工总数的10%以上,从这个行业分布情况来看,主要是在一些央企,电力、电信、石油等企业使用较多。
  据了解,全国情况也大致如此。目前,政府部门并没有准确、统一的劳务派遣人员数字。有关专家粗略统计,目前约有2700万人,占二三产业就业人数15%以上,且数额不断扩大。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告诉本报,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般不应超过用工总数的5%。这意味着有大约一千万人本不应在派遣工之列。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泉分析认为,国有企业的用人和工资总额上有严格控制,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在不断发生变化,如果需要招人而又不突破这个限制,就要用劳务派遣工。
  另一个原因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部分用人单位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害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了规避责任,就把现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
  此外,由于在统计劳动生产率时,劳务派遣工不计入总额,所以一些企业为了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或上市需要,通过使用派遣工做高报表中的“劳动生产率”。
  派遣工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是分离的,和正式工相比,他们往往没有升迁机会、缺乏归属感,工资与正式工相差几倍,还无法享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两大争议
  多位官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均表示,下一步要提高劳务派遣用工门槛,细化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权责。
  据参与16日劳务派遣座谈会的人士介绍,负责此次起草的人保部初步思路是“规范、发展”。而全国总工会则倾向于“限制”,以便更好保护员工权益。
  是否将“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进行具体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否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是争论的两大焦点。人保部官员告诉本报,各方争议较大,目前还没有最后定论。
  针对界定“三性”岗位问题,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认为,具体认定难度很大,因为岗位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认定,有些岗位在这个单位是临时性、辅助性的,但在另一个单位可能是主营岗位。比如说在一个机械厂,打扫卫生岗位可以算为辅助性岗位,但对于专业的清洁公司来说就是主营岗位。
  据了解,目前有两种思路。一是维持《劳动合同法》对“三性”的要求,不做解释也不做界定,由用人单位去把握,政府提倡把劳务派遣的岗位限定在“三性”岗位上,不要在主营岗位上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在不好界定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性措施。
  另一种思路是,可以把相对容易界定的“临时性、替代性”限制在一个范围内,把“辅助性”的权利交给用人单位,由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后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签订就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适合不适合劳务派遣公司呢?“我们认为应该适用,既然是公司就应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不能超越。”谢良敏说。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在实际的运作中也是漏洞颇多。一部分不规范的公司通过派遣方式从派遣工身上“扒一层皮”,除了收取数额不一的管理费外,有的还克扣派部分工资。上述人士举例说,比如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谈的工资是1000元,最后发给派遣工的可能只有900元。
  陈泉认为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太低。万一劳务派遣公司把派遣工的工资卷款逃离怎么办?万一派遣工出现了工伤或劳务纠纷怎么办?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只要50万,很难应付这些风险。为此,他建议授权各省适当提高门槛,或者授权各省劳动部门对派遣机构收取一定数量的风险金,应付风险。
  异地派遣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劳务派遣相当部分是跨行政区域的,比如四川派遣公司将当地人派遣到北京工作,还有一种情况是四川派遣公司在北京开展业务,就地招收当地或外地人员。
  相关人士认为,第二种情况的派遣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派遣工究竟是在北京还是在四川参加社保等,建议规定予以限制。据了解,上述这些建议均已提交文件起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