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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会保险仲裁请求的时效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
2016年4月21日
贵阳劳动工伤律师
劳动者咨询,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张宇晟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补缴社会保险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应从权利被侵害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至于是整体计算还是每月分段计算,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我们倾向于认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应当整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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